连续报道:特殊母爱

 记者:官曼萍,吴章潜,温炳坚 来源:普宁电台 日期:2007-1-12 16:45:04 点击:

 

《特殊母爱》连续报道之三:    

 

弃婴行为备受谴责

 

张菲收养弃婴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,近日,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及部分市民,他们纷纷被张菲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,同时也纷纷谴责那些遗弃自己亲生骨肉的可耻行为。

市妇联副主席余艳萍说:[出录音:张菲将她的爱心化作自觉的行动,默默地收养这些被遗弃的小孩,她的事迹是非常感人的,她的精神是值得学习和弘扬的,而遗弃小孩的父母,他们的行为是可耻的,是违法的,他们的良心必将受到道德的遣责和法律的惩处]

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粉娟说:[出录音:对那些遗弃婴儿,特别是女婴的,国家的法律也有规定,对他们进行惩罚,特别是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都有规定,规定到非常明确,就是禁止歧视、虐待、遗弃婴儿,特别是女婴。作为婴儿的父母或是其他监护人,应该严格履行监护责任,有这个能力,这个资格而拒绝履行义务的,应该承担法律责任,情节严重的,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。]

省人大代表、流沙一小实验小学校长唐健美说:[出录音:我想可怜天下父母心,也就说明了作为父母对抚养自己的子女是一种天职,对这些只育不养,并且抛弃(孩子)的无情父母,一定要得到社会的谴责]

一位市民说:[出录音:对社会一些生了(小孩)却又自己不养,丢弃在路上让别人捡的不负责任的行为,应受到谴责;对这种不道德行为,也应该有法律对其进行惩处]

张菲的爱心让我们感受到了“一方有难八方援助”的和谐人文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尚,与张菲相比,那些无情抛弃自己亲生骨肉,那些自私自利,见利忘义的丑恶行为无所遁形,显得多么可耻、可恶,他们的行为必将受到社会的唾弃,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。

 

播出时间:2006年月5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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