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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0日至31日,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广东省公安厅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、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联合举办的广东省药监、公安系统两高司法解释培训研讨班在我市举行。来自全省省市两级药品稽查执法人员、公安经侦、治安干警以及阿斯利康、拜耳、辉瑞、北京紫竹药业等多家知名制药企业代表共190人参加培训。
省纪委、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厅纪检组长、监察专员亓玉台在培训班上讲话。他说,抓好药品监管工作要坚持“四个强化”。即强化爱民意识,在“责”字上下功夫;强化大局意识,在“和”字上下功夫;强化创新意识,在“求”字上下功夫;强化机制意识,在“实”字上下功夫。做到政府主导,部门协调,边做边试,制度创新,推进药品打假防假工作有效开展,维护市场经济秩序。
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省内药监、公安系统法律专家对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、销售假药、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进行解读,对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的工作进行探讨交流。培训内容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,对两高司法解释的条款和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、详细的解读,通过大量实例分析两高司法解释的条款内容,透彻地阐述了法律理论,整个讲述深入浅出,重点突出。两高司法解释培训研讨班的举办,对加强全省药监督、公安、企业之间在打击假劣药品方面的合作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维护医药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。 |